農業部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向媒體介紹十八大以來種業改革創新有關情況。農業部種子管理局局長張延秋表示,農業部持續開展打假護權、區域性專項治理行動,保持監管高壓態勢。目前,假劣種子案件比新《種子法》實施前減少48%,侵權案件減少36%。
據介紹,農業部圍繞建設現代種業、服務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個目標,堅持市場化方向,從深化體制改革、加快科技創新、推進法治建設“三管齊下”,在品種創新、企業發展、供種保障、依法監管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在具體做法上,農業部重點抓了四個方面工作。
一、堅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增強種業體制機制活力。種業是典型的高科技產業,創新是現代種業的核心競爭力。針對科研與生產“兩張皮”問題,首先,農業部推動了種業科研成果權益改革,將成果權益更多賦予科研人員,鼓勵科研人員向企業流動,激發科研人員和企業創新的積極性,這項改革試點已擴大到全國122家科研單位。其次,開展四大作物良種聯合攻關,構建了政產學研結合的育種體系,發揮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制度優勢,在機收籽粒玉米、高產優質大豆、抗赤霉病及節水小麥、優質抗病蟲水稻品種選育上取得了突破。第三,改革品種管理制度,開通品種綠色通道和聯合體試驗,按照綠色發展要求調整審定標準,對29種作物實行品種登記。這些措施大大加快了新品種選育推廣,2016年我國新品種權申請量2523件,比五年前翻了一番,位居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成員第一。目前,我國自主選育品種面積占比達到95%,國產品種主導地位進一步增強。
二、堅持以種子企業為主體,大力扶持優勢企業發展。企業強,種業強。國務院8號文件確立了企業在種業發展中的主體地位,國辦109號文件要求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近年來,農業部圍繞強化企業主體地位,多措并舉,推動優勢企業發展。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利用財政稅收、金融資本等扶持政策,鼓勵優勢企業兼并重組,整合資源,推動科研人員向企業流動,支持骨干企業借助資本市場做大做強。二是支持企業自主創新。通過簡政放權、保護知識產權等措施,讓企業有更大的自主權,引導企業增加科研投入,深化科企合作,構建商業化育種體系。三是營造市場發展環境。加強市場監管,依法打擊和取締違法違規企業,規范市場秩序,開展信用企業評價。通過這些措施,企業“多小散”明顯改善。2016年,全國持證企業4316家,比五年前減少一半;國內上市種子企業50多家,總市值超千億元;前50強年研發投入約占銷售收入7.4%,較五年前提高3個百分點。目前,企業申請知識產權品種和審定品種均超各自總量的50%,逐步發展為育種創新的主體。
三、堅持以保障供種為根本,推進優勢種子基地建設。種子生產具有明顯的區域分布特征,優勢種子基地是保障供種安全的戰略性資源,必須保護好、建設好、管理好。近年來,農業部突出制種優勢區,按照中央支持、地方負責原則,利用種業提升工程、新增千億斤糧食工程等重大項目,加強優勢種子基地建設。一是推進海南、甘肅、四川三大國家級育制種基地建設,分別制定了建設規劃,全面啟動三大基地建設,特別是劃定26.9萬畝南繁保護區,納入基本農田嚴格保護。二是認定53個制種大縣,出臺制種大縣財政獎勵政策,已落實獎勵資金12億元,支持制種大縣建設,雜交水稻和玉米制種分別占全國的70%和80%。三是啟動首批49個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建設,將優勢種子基地拓展到糧棉油、果菜茶等重要作物,支持優勢特色產業發展。目前,國家優勢種子基地初具規模,制種加工條件明顯改善,改變了過去“望天收”的局面。有了這些優勢基地,種業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就有了堅實基礎。
四、堅持以依法治種為保障,強化市場監管能力建設。良好的市場環境是種業健康發展的根本保障。農業部在持續開展打假護權、區域性專項治理行動,保持監管高壓態勢的同時,注重加強依法監管能力建設。一是加快推進法治建設。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原則,積極配合全國人大修訂《種子法》,先后制修訂9個配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為依法治種奠定了法制基礎。二是加快構建監管標準體系。先后制定170多個涵蓋種子質量、真實性、轉基因檢測等標準,建設農作物品種標準樣品庫,改善200多個測試檢驗機構條件,為打假護權提供了支撐。三是搭建種業大數據平臺。將全國4000多家企業、3萬多個品種、30萬多家門店信息納入全國統一的大數據平臺,實現了可追溯監管。目前,假劣種子案件比新《種子法》實施前減少48%,侵權案件減少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