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我國種業科研重點保障大宗作物生產用種,解決了溫飽問題,但這是“嚴格保護下的保障”;跨國種業的育種科技已經全面進入“分子時代”,我國大多還處在“拿眼瞪,用腳踹,一把尺子一桿秤”的傳統育種階段;國外育種模式已經是“工廠化”運行,批量定向培育新品種,我國還是“課題組”“小作坊”生產,新品種研發更像是“買彩票”。而另一方面,我國擁有世界上最大的育種隊伍,種業科技的人才、設備、種質資源和科研經費投入大多集中在科研教學單位,成果水平和數量已經接近或達到世界一流水平,但這些成果不少卻在發過論文、評完職稱后束之高閣,被稱作“鐵皮柜里的成果”。
種業科技成果轉化問題,既有科技與經濟“兩張皮”的共性呈現,亦有種業內在的個性特點,諸如出成果周期相對更長、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交叉銜接更緊、甚至決定成敗的偶然性也更強……凡此種種,要求相關管理針對性更強,改革容錯度更高。好在始于2013年的種業權益改革,通過四年實踐,“教訓為改革試了錯,經驗變成了國家法律和政策規定”。由此深化提煉,恪盡完善,能否讓農戶不再遭遇“買種子要憑身份證”的尷尬,人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