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
2016年 第4號
《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已經農業部2016年第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
附件: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2016).docx
部長 韓長賦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