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確保國家種業安全
時間:2017/3/6 15:47:32 來源:華聲在線 作者:佚名
種子是農業科技的芯片,是國家糧食安全的命脈。3月5日,部分住湘全國政協委員擬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上提交聯名提案,呼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確保國家種業安全。
提案介紹,我國目前的種業危機主要表現在,種業國際競爭力與農業大國地位不相稱,國內種業市場不斷被國外種子企業侵蝕,種子產業價值鏈與核心競爭力面臨雙重危機。近年來,我國陸續出臺了很多措施保障國家種業安全,但相比于國外,我國具有獨立研發能力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不多,自主知識產權少,“散、小、多、亂、劣”的局面沒有根本改變。提案稱,種業危機局面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視不夠。如在國際種業競爭中,知識產權保護不力;在種業創新中,知識產權激勵不足;在知識產權侵權上,打擊力度不強;在種業知識產權保護上,公共性投入不足。
提案建議,制定種業知識產權國際戰略,嚴格保護種業種質資源。種業安全主要是國際競爭的安全,我國作為農業大國和種質資源大國,必須立即行動,制定具有國際視野的知識產權戰略,嚴格保護我國種業知識產權,維護我國種業企業在國際競爭中的權益。
提案建議,加大育種科研單位的集體知識產權保護,防止個人侵占集體知識產權。強化對集體知識產權的管理與監控,把集體知識產權作為國有資產進行登記和管理,嚴格防止集體知識產權流失,特別是防止在人才流動中流失集體知識產權。同時,加大對合資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防止國外企業借合資名義侵占知識產權。
提案建議,強化種質資源的農民權,構建種業知識產權的惠益分享機制,合理設定農民對種質資源權益的分享比例,完善農民對“土種子”的保護和創新激勵機制,鼓勵農民參與生物育種全過程的知識產權保護,切實保護農民利益。
提案建議,要將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提升到國家產業振興的戰略高度,加大國家公益保護投入。如建立國家種業知識產權強制保護制度,對于科研單位產生的知識產權,國家實行知識產權強制保護制度,防止單位和個人懈怠而造成種業知識產權流失。建立國家種業知識產權公益保護制度,對于轉化效益不大,但對種業安全有價值的知識產權,由國家出資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確保國家從總體上控制種業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