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加強種子管理,強化源頭治理,下沉監管重心,嚴厲打擊品種假冒侵權違法行為,保障農業生產用種安全,2012年我部將繼續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種子執法年活動,F將《2012年種子執法年活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制訂本地區具體方案,抓好組織實施,務求取得實效。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12年種子執法年活動方案
在各級農業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和精心組織下,近兩年種子執法年活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品種假冒侵權現象得到初步遏制,種子生產經營秩序有所規范,但制售假劣種子現象仍時有發生,種子市場監管任務依然艱巨繁重。為進一步凈化種業市場環境,我部決定2012年在全國范圍內繼續深入開展“種子執法年”活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意見》,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檢打聯動、綜合治理”和“屬地管理”原則,嚴格品種審定和保護,加大品種退出力度,強化市場監管,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源頭治理,下沉監管重心,嚴厲打擊品種假冒侵權違法行為,有效規范種子生產經營秩序,努力確保良種供應安全,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種子案件。
二、總體目標
針對當前種子市場品種多亂雜、企業多小散、制售假劣種子現象多發等問題,堅決退出一批品種、清理一批企業、查處一批案件、完善一批規章制度。
(一)退出一批品種。各省級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于2012年4月底前,對未按農辦農[2010]79號文件要求按期提交標準樣品的品種,按程序公示后予以退出;繼續退出不適宜推廣種植的品種。
(二)清理一批企業。對已停止種子生產經營活動1年以上,屢次違法違規,或多次被舉報投訴的企業,加大監管力度,依法限期整改、注銷或吊銷其種子生產經營資格。
(三)查處一批案件。加大種子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究。對符合刑事立案追訴標準、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司法機關。
(四)完善一批規章。健全完善品種審定、種子標簽管理等規章制度,推動種子管理工作更加科學、規范和高效。
三、監管重點
2012年種子執法年活動突出抓好“五重一大”監管重點,進一步增強市場監管針對性,提高執法效率。
(一)重點內容:品種真實性、種子質量和種子生產經營情況。
(二)重點作物:玉米、水稻、棉花和當地重要農作物種子。
(三)重點區域:甘肅、新疆、江蘇、湖南、四川等主要制種省份,以及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主要用種省份。
(四)重點環節:種子生產、加工、包裝及市場銷售等環節。
(五)重點企業:監督抽查品種真實性和質量不合格,多次抽不到樣品,近兩年市場檢查中發現問題的企業。
(六)重大案件:社會舉報投訴、跨區域和久拖不決的重大種子案件。
四、工作任務
(一)開展四項整治行動
1.冬季種子企業督查行動
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在種子收獲、加工旺季,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以種子生產經營企業為重點的冬季企業督查行動,確保翌年春播用種安全。我部自2011年11月中旬起,派出10個督查組分赴7個玉米主產省份和3個水稻主產省份種子企業較為集中的地市,開展為期兩周的冬季種子企業督查行動。具體方案見附件1。
2.春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行動
2012年3-5月,在春季種子銷售旺季,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以種子市場及基層種子門市部為重點的春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行動。我部將組織相關省份集中統一行動,開展春季種子市場省間交叉檢查,并重點選擇10個用種大省開展種子市場調研檢查活動。具體方案見附件2。
3.夏季種子生產基地巡查行動
2012年5-6月和7-8月,在種子生產苗期和制種關鍵時期,省級、地市和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種子生產基地巡查行動。我部將對重點基地組織開展調研巡查。具體方案見附件3。
4.秋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行動
2012年8-9月,在秋季種子銷售旺季,組織有關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秋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行動。我部將組織有關主產省份集中統一行動,開展秋季種子市場省間交叉檢查。具體方案見附件4。
(二)完善三項管理制度
1.完善品種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品種命名、審定、退出和保護制度。一是頒布《農業植物品種命名規定》,確立品種名稱“唯一性”原則,建立品種信息檢索系統,著力解決“一名多品、一品多名”,“夸大宣傳”等問題;二是修訂《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規范品種審定,嚴格區試試驗,加強抗性鑒定,提高試驗質量,提高品種審定條件;統籌國家和省級品種審定,完善退出規定。
2.完善標簽管理制度。修訂《農作物種子標簽管理辦法》,增加禁止標注和客觀描述內容,完善規范標注形式,補充有關監管要求,進一步健全商品種子標簽管理制度。
3.完善生產經營檔案管理制度。制定《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管理辦法》,規定記載內容,明確監管要求,強化種子質量可追溯管理。
(三)健全三項工作機制
1.健全檢打聯動工作機制。各地要完善檢打聯動工作機制,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和執法監管機構明確職責,規范程序,協作配合,做到質量抽查和依法查處的銜接和配合,確保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2.健全協作溝通工作機制。一是建立跨區域案件協查制度。要完善跨區案件協查機制,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強化聯動聯查,發揮體系整體合力,提高查處效率。二是建立農業與工商、公安等有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召開不同層次聯席會議,會商研究解決新情況新問題。三是建立案件信息通報制度。健全案情通報、案卷查閱等程序,確保案件信息交流暢通。
3.健全案件移交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
進一步加大種子執法監管力度,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是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抓手。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將種子執法年活動作為重中之重,一把手親自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責任落實、措施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制定方案,精心部署實施
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方案的總體要求,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科學制定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建立考核制度,強化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活動順利開展。請于2012年1月底前將本。▍^、市)活動實施方案報送我部種子管理局。
(三)加強培訓,規范執法行為
各地要重視和加強培訓指導,使執法人員熟練掌握《種子法》及其配套規章等規定及本方案要求,嚴格執法程序,規范制作執法文書。執法人員要如實記錄檢查結果,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各檢驗機構在扦樣、生產商樣品確認、樣品檢測、結果通知和異議處理等各環節,要嚴格執行規定程序,保證合法規范,妥善留存相關憑證證據,確保為檢打聯動提供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證據鏈。
(四)公開信息,加強宣傳報道
各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公開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審批、撤(注、吊)銷、品種審定和退出情況。要制定宣傳報道方案,認真研究分析熱點問題,主動與新聞媒體加強溝通,廣泛深入宣傳報道執法年活動經驗和成效。要加大假劣種子違法案件曝光力度,對已結案的重大典型案例,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公布,營造嚴打種子違法行為的高壓氛圍。
(五)強化督查,及時總結通報
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執法年各項活動關鍵時期,派出工作組赴重點地區現場指導,并對活動進展和成效進行考核評價,確;顒有Ч。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種子管理機構要嚴格執行工作進度責任落實表(見附件5),及時將結果和有關情況報送我部種子管理局,我部將各。▍^、市)執法年活動納入省級種子管理機構績效考核系統。
附件:1.冬季種子企業督查行動方案
2.春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行動方案
3.夏季種子生產基地巡查行動方案
4.秋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行動方案
5.工作進度責任落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