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實施方案》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甘肅省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意見》(國辦發〔2013〕109號)精神,充分發揮我省種業資源優勢,加快推進現代種業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到2020年,構建起基礎性公益性研究與商業化育種有序分工、密切配合的種業科技創新體系。建立玉米、馬鈴薯、小麥等主要農作物種質資源庫;建成相對集中、長期穩定,規;、標準化、集約化和機械化的玉米、馬鈴薯、蔬菜花卉、油菜種子生產基地及南繁科研鑒定基地;選育一批高產、優質、專用、多抗及適應機械化生產的新品種;建立省級救災備荒貯備和種子生產保險制度;健全職責明確、手段先進、監管有力的種子管理機構。
二、重點工作
(一)明確種業科研分工。理順“產學研、育繁推”關系,基礎性、公益性研究主要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承擔,雜交玉米、雜交油菜、雜交棉花和蔬菜等作物的商業化育種由種子企業承擔。確定為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須在 2015年底前實現與其所辦的種子企業脫鉤。2015年12月31日前仍未實現脫鉤的,暫停其農作物新品種審定,并由發證機關收回并注銷所辦企業的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其他科研院所逐步實行企業化改革。改革后,育種科研人員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工作年限視同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從2014年起停止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新申辦種子企業的審批。
(二)推進育種資源優化配置。推動科研人員和育種資源向企業流動。支持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對擁有的育種材料、新品種和技術成果進行知識產權申請、作價到企業投資入股或上市公開交易。鼓勵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種業職務科技成果的所得收益,按60% 劃歸參與種業研發的科技人員及其團隊擁有。轉化種業職務科技成果給予科技人員個人獎勵的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鼓勵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包括擔任行政領導職務的科研人員)到種子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或離崗創業。工齡30年(含)以上到企業從事商業化育種的科研人員,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職稱,檔案工資正常晉升,到法定退休年齡在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工齡30年以下到企業從事商業化育種以及離崗創業的科研人員,2年內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職稱,檔案工資正常晉升。期滿后繼續在企業從事商業化育種或繼續進行創業的,回原單位辦理離職、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手續。商業化育種成果及推廣面積可以作為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
(三)建立商業化育種體系。優先在符合條件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布局建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種業產業化技術創新平臺?蒲杏媱澓蛯m椫攸c向 “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傾斜。支持“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整合現有育種力量和資源,按照市場化、產業化育種模式開展品種研發。在規模大、實力強、成長性好的玉米、油菜和蔬菜種子企業建設商業化育種中心,建立規;N技術體系。
(四)開展良種重大科研攻關。重點支持雜交玉米、雜交油菜和蔬菜等作物的商業化育種,培育一批具有重大應用前景和自主知識產權的突破性新品種。支持種子企業與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聯合建立育種科研平臺,建立科企緊密合作、收益按比例分享的產學研聯合攻關模式。
(五)開展理論創新及公益性研究?蒲性核、教學單位重點開展育種理論、方法、共性技術、育種材料創新及分子育種等基礎性研究,以及小麥、馬鈴薯、大麥、胡麻、豆類等作物常規種及中藥材品種選育等公益性研究。2016年起財政科研經費不再投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開展雜交玉米、雜交水稻、雜交油菜、雜交棉花和蔬菜商業化育種。
(六)開展種質資源保護利用。建設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利用研究中心,開展省內優良、特異種質資源的收集、鑒定、保護和應用性研究,保存審定和認定的農作物品種標準樣品,建立品種實物檔案及DNA指紋圖譜信息庫,搭建種質資源共享和轉化平臺,并按規定開放收集保存的種質資源,為企業商業化育種提供服務。
(七)建設南繁科研和鑒定基地。在海南省樂東縣建設甘肅省南繁和種子質量鑒定基地,配套建設農田水利設施及種子檢驗、科研育種場所,為省內“育繁推一體化”企業提供科研平臺,為全省種子市場監管提供科學依據。
(八)開展種子生產機械研發。以省內種子機械研發企業為依托,在制種重點區建設種子生產機械研發中心,開展適合規;シN、田間管理、收獲等農作物種子生產機械及種子加工機械的研發,尤其是加強對玉米制種去雄機、收獲剝皮機等急需機型的研發,提高機械化水平。
(九)建設規;、標準化、集約化和機械化種子生產基地。重點支持130萬畝馬鈴薯脫毒種薯、蔬菜花卉和油菜種子生產基地建設。其中馬鈴薯脫毒種薯繁育基地110萬畝(原種10萬畝);蔬菜、花卉種子生產基地15萬畝;油菜種子生產基地5萬畝。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機耕道路、水利設施及蔬菜花卉種子生產網棚建設等,通過土地入股、租賃等方式,推動土地向制種大戶、農民合作社和種子企業流轉,支持種子企業與制種大戶、農民合作社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和合理的利益分享機制。
(十)建立玉米、馬鈴薯制種保險制度。每年安排承保面積30萬畝,每畝保險金額不低于種子生產物化成本的70%,保費由政府、企業和農戶分別按70%、20%、10%比例交納,建立政府支持、企業參與、商業化運作的種子生產風險分散機制,提高基地風險承載能力。
(十一)扶持發展農機服務組織。在玉米、馬鈴薯、油菜和蔬菜種子生產重點縣,發展種子生產農機專業合作社等服務組織,購置聯合整地、施肥播種、聯合收獲等作業機械,強化農機農藝融合,專業開展代耕、代種、代管、代收等生產服務,提高種子生產組織化程度。
(十二)提升市場監管能力。每年選擇6個制種和用種大市或大縣種子管理機構,配備必要的種子執法裝備,提升種子市場監管能力。開發種子質量追溯網絡管理系統,建成種子生產、經營流程信息管理、質量全過程管控和追溯管理體系,實現種子生產、加工、貯運和銷售全過程的監管。
(十三)強化市場監管。強化種子管理職能,加大對種子基地和購銷環節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犯罪行為,并及時向社會公開案件處理情況。建立種子市場秩序行業評價機制,打破地方封鎖,廢除任何可能阻礙外地種子進入本地市場的行政規定。加大品種權執法力度,加強新品種保護、維權和信息服務。強化進出境種子的檢驗檢疫。嚴格種子企業委托經營制度,規范種子營銷網絡。建立農牧、公安、工商等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強化市場監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農牧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公安廳、省政府國資委、省工商局、省地稅局、甘肅保監局和甘肅檢驗檢疫局等部門成立甘肅省深化種業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種業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重大政策。各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作,落實工作措施。各市(州)也要成立相應機構,推進種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強化資金保障。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的原則,統籌各相關部門新增千億斤糧食工程、農業綜合開發部門專項、種子工程項目、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專項、公益性行業(農業)科研專項、生物育種重大產業創新發展工程、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農業技術試驗示范等項目資金,進一步加大對種業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
(三)完善規章制度。編制玉米、馬鈴薯、小麥、油菜、蔬菜等主要農作物良種重大科研攻關五年規劃。制定種業領域相關科研后補助和獎勵辦法,支持商業化育種。修訂《甘肅省農作物種子條例》及配套規章,明確種子管理職責;制定種子生產基地保護、生產保險等規范性文件,完善種子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健全種子生產、經營行政許可審批和監督管理制度,提高違法行為處罰標準。
(四)加強督促檢查。建立完善定期報告和工作督導制度。各地、各部門要每半年向省深化種業體制工作領導小組報送工作實施情況,由省農牧廳匯總后上報省政府。領導小組將定期檢查指導,協助地方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推進種業體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