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子質量參差不齊,勢必影響糧食產量和糧食安全,種子品質直接決定一季收成,農民萬一買到假種子怎么辦?5月18日,記者從承德市農牧局獲悉,6月1日起, 《河北省種子管理條例》 開始實施,將在制度層面為農民買種子提供保障。
采訪中記者發現,雖然農業的育種、良種推廣有了長足進步,但假種子、劣種子事件不斷發生,直接影響了市場運行和農業生產。而為加強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管理,條例作出建立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的規定:種子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和保存包括種子來源、產地、數量、質量、銷售去向、銷售日期和有關責任人員等內容的生產經營檔案。
據悉,該條例最大的亮點在于從事后監管向事前監管轉移,通過建立和保存種子生產經營檔案,可以保障種子全程可追溯。
而對于農民關心的萬一買到假種子的問題,該條例規定:種子使用者因種子質量問題或者因種子的標簽和使用說明標注的內容不真實,遭受損失的,種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種子的經營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種子生產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要求賠償。具體賠償標準為:賠償額包括購種價款、可得利益損失和其他損失。屬于種子生產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責任的,出售種子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種子生產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追償;屬于出售種子的經營者責任的,種子生產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出售種子的經營者追償。
此外,農林部門將加強種子生產基地監管、種子市場檢查,依法查處違法生產經營種子、破壞種質資源、假冒授權品種、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等行為,并明確建立種子生產經營者信用記錄,并納入社會信用信息平臺,依法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