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意見》(國辦發(2013]109號)和《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1]47號)精神,加快我省現代種業建設步伐,增強種業創新和產業競爭能力,夯實現代農林業發展基礎,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思想認識
(一)指導思想。深化種業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充分發揮市場在種業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育種人才、技術、資源依法向企業流動,突出企業技術創新的主體地位。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促進產學研緊密結合,加快構建商業化育種創新體系,加速提升種業自主創新能力。整合種業資源,加強政策扶持,增加種業投入,加快推進現代種業強省建設,為我省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農林業持續穩定發展提供根本性保障。
二、強化政策引導扶持,突出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
(二)加快推進事企分開。積極推進改革,2015年底前基本實現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與其所辦的種子企業脫鉤。改革后,在編工作人員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工作年限視同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對完成企業化改革的科研院所或企業自建的企業化研發機構,支持其成為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三)強化企業自主創新。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逐步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商業化育種體系;鼓勵有實力的種子企業組建股份制研發機構或并購轉制為企業的科研機構。鼓勵科研機構或研發人員以技術、資源、人才等形式入股企業;支持和鼓勵科研機構和企業打破界限,建立以市場為導向、資本為紐帶、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產學研技術創新聯盟。新布局的各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金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種業產業化技術創新平臺,優先向符合條件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傾斜;加大對企業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對企業自主研發的推廣面積大、增產增收貢獻突出的新品種或有重大應用價值的新技術實行后補助,調動企業創新積極性。
(四)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支持企業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各級科技創新成果轉化資金對種業予以優先扶持。加大農作物和林木種子工程建設力度,廣泛吸引社會、金融資本投入,支持企業開晨商業化育種。鼓勵大型優勢種子企業兼并重組,優化資源配置,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育繁推一體化”種業集團。對企業兼并重組產生的增值、收益,土地所有權屬轉移等給予稅收優惠。建立健全新品種示范推廣網絡,支持“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和省級骨干企業加快新品種推廣應用。鼓勵企業開展國際合作,積極開拓國外種子市場。
三、建立健全激勵和保障體系,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
(五)建立科研成果收益分配新機制。確定為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利用國家及省級財政撥款發明的育種材料、新品種和技術成果,可以申請品種權、專利等知識產權,可以作價到企業投資入股,也可以在各類科技成果公開交易平臺交易,嚴禁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人員私下交易其種業科技成果。進一步完善科技成果公開交易平臺管理辦法,為種業科技成果實現價值、順暢交易提供良好服務。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改革,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砑發團隊在鄂實施種業科技成果轉化、轉讓的收益,其所得不得低于70%,其中個人所得不低于50%。
(六)完善科研人員流動保障體制。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通過兼職、掛職、簽訂合同等方式與企業開展人才合作。鼓勵科研院所和高等院?蒲腥藛T到企業從事商業化育種工作,經所在單位同意,保留編制、身份、人事關系,檔案工資正常晉升,5年內可回原單位?蒲腥藛T流動到企業后申請種業創新項目,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支持。完善種業人才培養機制,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開展企業育種研發人員培訓;支持企業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改變論文導向機制,商業化育種成果及推廣面積可以作為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
四、提高基礎性公益性服務能力,夯實種業發展基礎
(七)強化種業基礎性公益性研究。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重點開展育種理論、共性技術、種質資源挖掘、育種材料創新等基礎性研究和常規作物、林木育種等公益性研究。構建現代分子育種新技術、新方法,創制突破性的抗逆、優質、高產的育種新材料。加大水稻、玉米、小麥、油菜、棉花等主要農作物良種和木本油料、高效經濟林、速豐林、珍稀植物及鄉土樹種等重大科研攻關投入,增加甘薯、豆類、大麥等特色雜糧作物的研究投入,充分發揮其增產增效的潛力。突破種質創新、新品種選育、高效繁育、加王流通等關鍵環節的核心技術,提高種業科技創新能力。
(八)加強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配合國家搞好農作物、林木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開展全省農作物、林木種質資源普查。建立健全農作物、林木種質資源保護研究、利用和管理服務體系。整合現有資源,逐步建立省級種質資源信息共享平臺?蒲性核透叩仍盒5闹卮罂蒲谢A設施、收集保存的種質資源,要按規定向社會開放。
五、加強生產基地建設力度,提升種子供應保障能力
(九)加快種子生產基地建設。加大對國家及省級制種基地財政支持力度,加快農作物制種基地、林木良種基地及保障性苗圃基礎設施建設,引導種子生產向優勢生產基地集中。完善投入機制和管理辦法,加快推進南繁科研育種基地建設。
(十)扶持種子生產新型主體。進一步落實農林業良種補貼扶持政策,將制種機械納入農機具購置補貼范圍,加大對種子生產新型主體的信貸支持力度。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通過土地入股、租賃等方式,推動土地向制種大戶、農民合作社、專業化制種企業流轉,支持種子企業與制種大戶、農民合作社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建立合理的利益分享機制。加大對種植大戶、農民合作社、專業化制種企業等新型主體的扶持力度。
六、加強種子市場監管,營造種業良好發展環境
(十一)提升公共服務能力。以市縣為重點,加強基層種子管理隊伍建設,完善執法手段,充實執法裝備,提升監管服務能力。各級政府要將屬予公共服務范圍的種子管理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加大對種子管理技術支撐和服務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提高品種區域試驗和審定、品種保護測試、質量監督檢驗、種子救災備荒儲備、良種示范推廣、信息預警與發布等方面的技術支撐和服務能力。
(十二)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強化部門聯動,實行標本兼治,嚴厲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等違法犯罪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檢察機關移交。各級農業、林業部門查處的制售假劣種子案件,要按規定的時限及時向社會公開。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種業大市場。
各級政府要加強對種業發展的領導,認真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及時研究解決種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促進現代種業健康有序發展。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8月1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