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關于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行動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中央農村工作會議、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落實黨中央國務院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部署的實施意見》要求,加快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決定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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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為主線,以內強素質、外強能力為重點,突出抓好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兩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著力完善基礎制度、加強能力建設、深化對接服務、健全指導體系,推動由數量增長向量質并舉轉變,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力爭到“十四五”期末,農民合作社規范管理和財務會計、家庭農場“一碼通”管理和規范運營、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指導服務體系等五項管理服務制度更加健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合發展、穩糧擴油、參與鄉村建設、帶頭人素質和合作社辦公司等五方面能力全面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輔導員隊伍建設、服務中心創建、試點示范等三項指導服務機制全面建立?h級及以上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分別達到20萬家,適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需求的縣鄉基層指導服務體系基本建立,全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輔導員名錄庫入庫輔導員超過3萬名,創建一批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中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質量效益穩步提升、服務帶動效應顯著增強,基本形成以家庭經營為基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依托、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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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基礎制度,提升規范運營水平
(三)建立農民合作社規范管理長效機制。完善章程制度,加強對農民合作社發起成立階段的輔導,指導農民合作社參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點的章程。健全組織機構,指導農民合作社依法建立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并認真履行職責。規范利益分配,指導農民合作社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強化同成員的利益聯結。加強登記管理,引導農民合作社按照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按時完成年報公示、信息變更登記,推動建立暢通便利的市場退出機制。加強農業農村領域非法集資的風險排查、監測預警和宣傳教育,防范以農民合作社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四)健全農民合作社財務和會計制度。指導農民合作社執行合作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健全內控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遴選推介一批與合作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配套銜接、使用便捷、服務便利的財務管理軟件。鼓勵農民合作社按照規定委托代理記賬。
(五)建立家庭農場“一碼通”管理服務機制。依托全國家庭農場名錄系統實行家庭農場名錄管理制度,開展家庭農場統一賦碼工作,確立家庭農場唯一標識數字碼和二維碼,疊加家庭農場生產經營、產品品牌、商譽信用等信息,實現家庭農場管理服務數字化。在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向消費者、上下游企業、金融保險機構等推送家庭農場二維碼,為家庭農場產品銷售、品牌推廣、貸款保險等提供便利服務。
(六)建立家庭農場規范運營制度。組織開發家庭農場“隨手記”記賬軟件,免費提供給家庭農場使用,實現家庭農場生產經營數字化、財務收支規范化、銷量庫存即時化。
(七)建立健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指導服務體系。通過政府引導和市場主導相結合,構建由“輔導員+服務中心”組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指導服務體系,區別不同地區、發展階段和產業基礎,強化分類指導,增強指導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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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能力建設,增強支撐產業功能
(八)培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農業農村部將依托“耕耘者”振興計劃、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每年培育3.5萬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帶動產業發展;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面向家庭農場主、農民合作社帶頭人開展全產業鏈培訓。各地要分層分類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培訓,分級建立帶頭人人才庫,加強對青年農場主的培養和創業支持。鼓勵返鄉下鄉人員創辦農民合作社,支持發展到一定規模的農民合作社探索決策權與經營權分離,引入職業經理人,提升經營管理水平。
(九)促進主體融合發展。鼓勵有長期穩定務農意愿的農戶適度擴大經營規模,成長為家庭農場。引導以家庭農場為主要成員聯合組建農民合作社,開展統一生產經營服務。在產業基礎薄弱、主體發育滯后、農民組織化程度低的地區,鼓勵村黨支部領辦農民合作社,聚集人才、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產業。支持農民合作社依法自愿兼并、合并或組建聯合社,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組建行業協會或聯盟,形成規模優勢,增強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引導各類主體加強聯合合作,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和組織機制,發揮小農戶、家庭農場的生產主體作用和農民合作社的組織平臺功能,加快構建主體多元、功能互補、運行高效的現代農業產業組織體系。
(十)推動農民合作社辦公司。鼓勵農民合作社根據發展需要,采取出資新設、收購或入股等形式辦公司,以所辦公司為平臺整合資源要素、延長產業鏈條、提升經營效益。引導農民合作社與所辦公司獨立核算,明晰產權關系,合理分配利益,確?沙掷m發展。各地要加強農民合作社辦公司觀察點跟蹤調研、觀摩交流和經驗總結推廣。
(十一)開展大豆油料擴種專項工作。大豆油料擴種省份要擇優遴選種植規模大、技術裝備適宜、帶動能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和社會化服務組織作為重點主體,鼓勵其積極承擔大豆油料擴種任務,開展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引導技術、人才、資金、裝備等要素向重點主體集聚,對重點主體輔導服務全覆蓋、相關示范創建名額傾斜支持。
(十二)參與鄉村發展和鄉村建設。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新產業新業態,由種養業向產加銷一體化拓展。支持縣級及以上示范社和示范家庭農場建設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改善生產條件。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鄉村建設,承擔土地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等項目實施和農村基礎設施運行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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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社企對接,激發主體發展活力
(十三)擴大對接合作范圍。鼓勵各地引入信貸、保險、科技、物流、網絡零售、農產品加工等各類優質企業,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覆蓋全產業鏈條的服務和產品,實現優勢互補、合作共贏。推進經營主體數據資源共享,鼓勵企業把試驗示范園區、技術推廣中心、直采供應基地等建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促進社企對接服務下沉。
(十四)遴選社企對接重點縣。在糧食主產省和大豆油料擴種地區,遴選150個左右社企對接重點縣,跟進配套指導服務,向糧油類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提供產銷渠道支持、寄遞資費優惠、加大授信、品種篩選、數字農業、烘干倉儲、品控溯源等綜合服務。
五、建立健全指導服務體系,推進服務規范化便利化
(十五)創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輔導員選聘機制。在依托基層農經隊伍發展輔導員的基礎上,鼓勵各地面向鄉土專家、大學生村官、企業和社會組織經營管理人員、示范社帶頭人、示范家庭農場主等選聘輔導員,細化輔導員工作職責。各地要加強輔導員崗位培訓,通過指導技能大賽、優秀輔導員年度評優等方式,推動輔導員專業化規范化發展。
(十六)實施“千員帶萬社”行動。利用三年時間,平均每個省份培養1000名左右優秀輔導員,為1萬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點對點指導服務。建立全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輔導員名錄庫,根據輔導員工作質量,實行績效評價、動態管理。
(十七)創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中心。鼓勵各地采取購買服務、掛牌委托等方式,遴選有意愿、有實力的農民合作社聯合社、涉農服務企業或社會組織承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中心,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政策咨詢、運營指導、財稅代理服務。各地可以依據服務質量、主體滿意度等,探索建立服務中心備案管理、監督考核、動態調整等機制。
(十八)強化試點示范引領。扎實開展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圍繞發展壯大單體合作社、促進聯合與合作、提升縣域指導服務能力,形成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縣域樣板。深入開展國家、省級、市級、縣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四級聯創,創建示范家庭農場,加強動態監測。持續開展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典型案例征集,加大宣傳推介力度,引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因地制宜探索發展模式。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高度重視培育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具體落實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確保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各項舉措落實落地。要加強調查研究,對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農業農村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報告。
農業農村部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