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基本政策保障新形勢下,地方政府和財稅部門對涉農貸款給予大力支持,即鼓勵金融機構為農戶提供借貸款,保障農戶正常生活與生產。同時,稅收政策的實施推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建設與發展,促進當地政府將定向補貼與優惠政策惠及到農民,實現農業農村健康長效發展。
賦予金融機構入駐農村地區的靈活性隨著稅收政策深入實施,農業生產以及農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為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強大發展動力。
在此背景下,農業農村取得長效發展且農民收入不斷增加,促使金融機構開始在農村地區搶占先機,在農村建設金融機構分支,這為其他金融機構入駐農村地區開辟道路,激發其入駐農村靈活性?梢钥闯,稅收政策的實施為金融機構入駐農村地區奠定堅實基礎,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農民生活水平。
強化“三農”工作與金融發展的融合性作為促進現代經濟發展的核心要素,稅收政策在促進“三農”工作與金融發展融合性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稅收政策的實施為“三農”發展注入活力,且其不斷加大對鄉村產業的支持力度,保障居民消費與農村產業得以健康發展。
同時,稅收政策的實施促使更多金融資源向重點貧困地區傾斜,并將醫療保障、公共基礎設施、公共文化服務等資源分配至農村地區。這不僅為促進“三農”工作健康有序開展奠定基礎,同時也強化了“三農”工作與金融發展的高度融合性。
新形勢下促進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建設的財稅政策建議。發揮政府與市場的協同促進作用要想促進農村金融體系健康有序發展,必須充分發揮政府與市場的協同促進作用,這一過程中政府和市場缺一不可。
雖然政府在農村金融體系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但市場的作用同樣不可忽視,對促進農村金融市場良性發展至關重要。當前農村金融體系建設面臨的一大問題是政府的資金支持較為稀少,且大多數金融機構缺位導致農村金融體系建設遲遲無法得到落實,這嚴重制約農村金融體系的長遠發展。
因此,在促進農村金融體系建設過程中,政府應加強與市場合作,同時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既不能搶占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又要發揮政策的主導作用,以構建長遠健康發展的農村金融體系。
這一過程中,市場應積極與政府進行溝通,發揮其在農村金融體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以促進農業農村健康長效發展。在政府與市場相互協作、相互配合的發展背景下,農村金融體系的建設與發展將會取得更好成績,為促進農村金融體系建設奠定良好發展基礎。
營造良好的農村金融環境。通過分析國外農業農村經營發展模式與農村金融體系建設的經驗可知,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建設不僅缺乏基礎配套設施,還缺乏良好的農村金融環境,這嚴重阻礙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與發展。
因此,相關政府部門應深入農村地區,了解農村金融需求和農戶生產經營模式,以對當地金融發展進行針對性補救,為農業農村發展奠定基礎。一方面,政府應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進入農村地區,并及時采取多種措施促進農村金融體系發展,改變農業農村發展資金不足的局面。
農村非正規金融機構也應積極響應政府號召,不斷進行自我革新,吸納相關專業人才,出臺相關規章制度,實現自身向良好方向發展。在此背景下,大中型金融機構會深入農村地區進行考察,為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與發展提供經驗與借鑒,一定程度上促進農村金融體系健康發展。
明確信貸激勵機制和補償機制,定時向農戶宣傳一系列政策機制,提高農戶的貸款與投融資意識,并自發吸引金融機構進入農村地區,為農業農村發展吸引更多資金流。同時,應完善農村地區非正規金融機構以及保險機構的借貸款制度,優化借貸款流程,使農戶在獲得借貸款時更加便捷,以促進農業農村經營性發展。
另一方面,相關政府部門應不斷完善并出臺法律制度,保障農村金融體系發展具備良好環境基礎。鑒于此,財稅部門與司法部門應從大局出發,加強對農村金融發展的監督與管理,避免出現金融漏洞,為農村金融體系建設營造良好法制環境。
另外,當地農戶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拒絕網絡借貸,為營造良好的農村金融環境貢獻力量。這一過程中,相關監管部門應盡快建立全覆蓋、廣范圍的農戶借貸征信體系,并對所有農戶公開。
同時對于不遵守法律制度的農戶給予警告,這為創造更加良好、更加健康的農村金融環境奠定基礎。另外,農村金融法律體系的建立與完善也是推進農村金融體系建設的一大法寶。
對此,相關政府部門應按照規章制度出臺相應法律政策文件,優化借貸款環境,保障農戶可以在金融市場環境中有序進行金融活動。但目前我國農村地區居民的金融法律意識較為淡薄,很大程度上限制農村地區金融產業的發展,阻礙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為此,相關政府部門應積極完善信息公開制度,規范金融業務與日常借貸款業務,以保證農村金融活動正常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