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五月份就要結束了,隨之而來的六月,也有一項新法要正式實施,2023年的十二月底,我國正式通過了《糧食安全保障法》,并且也在通過此法之后公布2024年的6月1日起全面施行。
糧食安全保障法是非常全面的新法新規,涉及到耕地保護、糧食生產、糧食儲備、糧食流通、糧食加工、糧食應急、糧食節約、監督管理等相關的措施,而細化的措施也高達七十多條規定,而我在第十六條的規定中也了解到,接下來的農村,在新法實施之后,也將陸續分類推動一項治理行動。那么具體是什么行動呢?接下來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
在我國,隨著農業轉移人口規模的不斷擴大,越來越多的耕地出現了撂荒的情況,再加上這些年,一些地方也出現了流轉土地之后撂荒不種的情況,如果這些耕地長期不種,糧食產能也很難得到提升,糧食安全也無法更好保障。
為此,在新法實施之后,我國也會以縣為單位,因地制宜、分類推進撂荒地治理行動,主要采取的措施就是引導農民和主體恢復耕種,而引導農戶恢復耕種的同時也會了解撂荒的具體原因,然后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簡單化,強迫的方式讓農民和主體復耕。
當然,深入了解的話,大家也會發現一些耕地撂荒是有原因的,有的地方是因為經營的收益持續降低,成本過高,一些主體沒有多余的資金投入生產,最后也只能暫時撂荒,等到有人轉讓。
還有的農戶是因為家里的勞動力流失,老人根本無法經營那么多土地,最后沒辦法才撂荒的,因為,在今年提出的治理方案中,也說了要分類推進。
簡單來說;各地在治理撂荒地的時候,會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以及農民遇到的問題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方案。這樣才可以徹底解決耕地撂荒的問題,如果是因為收益持續降低,無力經營的情況下,國家會提供一些融貸和貸款服務,讓主體可以找到錢繼續經營。
如果是因為家里勞動力流失,當地則會采取措施鼓勵農民流轉土地、入股合作的方式盤活撂荒地,同時也會政策扶持,吸引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或者引入外來農業人才下鄉流轉土地。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除了分類施策的措施之外,在該條規定中,咱們國家也提出家庭承包的發包方可以依法通過組織代耕代種等形式將撂荒地用于農業生產。這一項措施的出臺不僅能夠提高耕地撂荒的治理效率,讓資源得到合理利用,同時,代耕代種還有助于推廣先進的農業技術和管理經驗,提升農業生產水平。
當然,雖然說現在我國已經發布了新法,并且也提出要治理撂荒地,但在推進的過程中有些問題也需要注意。比如說;要尊重農民的意愿和利益,不能采取強迫,一刀切的辦法,而是要給農戶留出合理的時間,給一定的過渡期進行復墾復耕。
同時,對于一些因為資金上有困難而導致撂荒的情況,各地也要加強政策扶持,比如說;為農民提供必要的資金、技術和市場支持等等。
好了,以上就是我為大家分享的新法,對此,大家怎么看?一起說說吧。